[有识之士]:具有才能和远见卓识的人。
[兼权尚计]:指全面衡量,深思熟虑。
之:读zhī,五行属火,之字是一个助词,相当于“的”的意思。取名含义为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之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285321次,用于第一字占:70%,男孩名字占90.5%,女孩名字占:9.5%。
计:读jì,五行属水,一般指计算,总计,后引申为策略,谋略,谋划,如持久之计。取名含义为足智多谋、才高八斗、大展宏图之义;计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11330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.9%,男孩名字占91.1%,女孩名字占:8.9%。
之计名字的寓意: 寓指持之以恒、善良温婉、足智多谋、宏才伟略、未雨绸缪之意。
之计怎么读?之计名字读zhī、jì。声母不同、韵母不同,平仄调,音律优美,朗朗上口。
之计好写吗?之4画、单一结构,计9画、左右结构,名字字形美观,匀称好写。
之计五行?之字五行属火,计字五行属水,名字属火水五行组合,五行相生,大吉。
之计重名率高吗?之计在名字库中出现次数约5597次,配合姓氏重名率较低。
之计名字能打多少分?之计名字打分84 分,具体结合姓氏及生辰八字才精准。查看之计八字打分 ;
之字取名寓意为:持之以恒、善良温婉之意;
之字姓名学寓意:出国之字,名利双收,学识渊博,官运旺盛,荣贵之字。
计字取名寓意为:足智多谋、宏才伟略、未雨绸缪之意;
计字姓名学寓意:口才伶俐,多才贤能,中年吉祥,刑偶伤子,晚年劳神。
之计姓名学寓意:出国之字,名利双收,学识渊博,官运旺盛,荣贵之字。 大吉
之计名字性格: 谦和有礼,遵守公共道德及信用,做事稳重且踏实,对待部属宽厚大方,受到尊敬与欢迎,是一位很好的领导人才。
之计名字成功运: 之事都有成功之象,财源可得,天运五行属水,劳多利少。查看之计一生财富多少?
之计名字适合职业: 厨师、教师、工人、设计师等。
之计名字事业运:事业对您都适合,碰到任何困难都有贵人相助,让您一展抱负。查看详细事业运程分析
之计男孩93.3%,女孩6.7%,为男孩名字。
之计男女占比图
之计2023年新生儿使用为2325人,近十年数据如下:
之计新生儿十年使用曲线图
之计名字属鼠17%、属牛13%、属鸡10%、其它60%
之计使用最多生肖占比图
之计五行为火水组合,宜五行喜火或喜水人用于起名,忌讳属土的人使用;
之计为男性字名字,忌讳用于女孩起名;
之计忌讳长辈名字中含有之或计的字,如有忌给晚辈起名;
之计数理及卦理非常适合马姓、李姓、周姓、赵姓等宝宝起名,具体还需要参考出生时间来判断整理好不好。
之的拼音读zhī; 之的繁体为之; 之字五行为火; 之字康熙字典笔画4画;
【子集上】【丿字部】 之; 康熙笔画:4; 页码:页82第04
〔古文〕㞢【唐韻】【正韻】止而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眞而切,?音枝。【說文】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【玉篇】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【禮·檀弓】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 又於也。【禮·大學】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【註】之,適也。【朱傳】猶於也。 又語助辭。【書·金縢】禮亦宜之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秋冬亦如之。【正字通】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 又此也。【詩·周南】之子于歸。【註】之子,是子也。 又變也。【易傳】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【孫奕示兒編】之字訓變,左傳,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爲否也。 又至也。【詩·鄘風】之死矢靡他。 又遺也。【揚子·法言】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。則載而惡乎之。曰:之後世君子。【註】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 又姓。出【姓苑】。 又【郝敬讀書通】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,事有所屬,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【詩·唐
计的拼音读jì; 计的繁体为計; 计字五行为水; 计字康熙字典笔画9画;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計; 康熙笔画:9; 页码:页1188第18
【唐韻】古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吉詣切,?音繼。【說文】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【禮·內則】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【註】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【註】弊,斷也。【疏】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又【司會註】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【疏】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 又【玉篇】謀也。【廣韻】籌策也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又【淮隂侯傳】計者,事之機也。 又計簿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【註】送計簿于季氏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受計于甘泉宮。【註】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 又計偕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【註】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 又官名。【史記·張丞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