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包元履德]:行为具有高尚的品德。
[周情孔思]:周公、孔子的思想感情。封建社会奉之为思想情操的楷模、典范。
元:读yuán,五行属木,指头,引申为首、开始、第一、善、大、整体等;也指根源,根本。取名含义为正气秉然、有才能、聪明之义;元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468321次,用于第一字占:79.3%,男孩名字占86.8%,女孩名字占:13.2%。
周:读zhōu,五行属金,周字有姓和完备、全面、普遍、圈子,环绕的意思。取名含义为为人周密、严谨、细致、细心之义;周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96910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.2%,男孩名字占87%,女孩名字占:13%。
元周名字的寓意: 寓指首屈一指、独占鳌头、一马当先、统筹全局、虑周藻密、面面俱到之意。
元周怎么读?元周名字读yuán、zhōu。声母不同、韵母不同,平平调,音律优美,朗朗上口。
元周好写吗?元4画、单一结构,周8画、上三包围结构,名字字形美观,匀称好写。
元周五行?元字五行属木,周字五行属金,名字属木金五行组合,五行相生,大吉。
元周重名率高吗?元周在名字库中出现次数约6181次,配合姓氏重名率较高。
元周名字能打多少分?元周名字打分84 分,具体结合姓氏及生辰八字才精准。查看元周八字打分 ;
元字取名寓意为:首屈一指、独占鳌头、一马当先之意;
元字姓名学寓意:环境良好,克己助人,福寿兴家,妻贤子贵,荣华之字。
周字取名寓意为:统筹全局、虑周藻密、面面俱到之意;
周字姓名学寓意:聪明伶俐,多才多能,中年成功,晚年劳神。
元周姓名学寓意:环境良好,克己助人,福寿兴家,妻贤子贵,荣华之字。 大吉
元周名字性格: 乐观,喜助他人,为别人多劳,但内心多烦闷。喜欢研究事情动脑筋,不断进修自己,积极向外发展,必能有所作为。
元周名字成功运: 握时机,财源滚滚而来。查看元周一生财富多少?
元周名字适合职业: 舞蹈家、演员、工人、律师等。
元周名字事业运:团结一致,能专心创业而得到成功发展,名利可得。查看详细事业运程分析
元周男孩90.7%,女孩9.3%,为男孩名字。
元周男女占比图
元周2023年新生儿使用为2331人,近十年数据如下:
元周新生儿十年使用曲线图
元周名字属马18%、属猪14%、属鸡11%、其它57%
元周使用最多生肖占比图
元周五行为木金组合,宜五行喜木或喜金人用于起名,忌讳属火的人使用;
元周为男性字名字,忌讳用于女孩起名;
元周忌讳长辈名字中含有元或周的字,如有忌给晚辈起名;
元周数理及卦理非常适合黄姓、孙姓、周姓、吴姓等宝宝起名,具体还需要参考出生时间来判断整理好不好。
元的拼音读yuán; 元的繁体为元; 元字五行为木; 元字康熙字典笔画4画;
【子集下】【儿字部】 元; 康熙笔画:4; 页码:页123第06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愚袁切,音原。【精薀】天地之大德,所以生生者也。元字从二从人,仁字从人从二。在天爲元,在人爲仁,在人身則爲體之長。【易·乾卦】元者,善之長也。又【爾雅·釋詁】元,始也。又【廣韻】長也。又大也。【前漢·哀帝紀】夫基事之元命。【註】師古曰:更受天之大命。又首也。【書·益稷】元首明哉。【前漢·班固敘傳】上正元服。【註】師古曰:元,首也。故謂冠爲元服。又本也。【後漢·班固傳】元元本本。又百姓曰元元。【戰國策】制海內,子元元。【史記·文帝本紀】以全天下元元之民。【註】古者謂人云善人,因善爲元,故云黎元。其言元元者,非一人也。又【公羊傳·隱元年】元年者何,君之始年也。【左傳註】凡人君卽位,欲其體元以居正,故不言一年一月。【羅泌·路史】元者,史氏之本辭也。君卽位之一年稱元,古之史皆然。書太甲元年維元祀,虞夏有元祀之文,非春秋始爲法也。又氣也。【公羊傳註】變一爲元。元者,氣也。又正月一日曰元日。【書·舜典】月正元日。【註】朔日。又諡法,行
周的拼音读zhōu; 周的繁体为周; 周字五行为金; 周字康熙字典笔画8画;
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 周; 康熙笔画:8; 页码:页181第36
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職流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之由切,?音州。【廣韻】徧也。【易·繫辭】知周乎萬物。 又至也。【書·泰誓】雖有周親,不如仁人。【傳】周,至也。 又忠信也。【書·太甲】自周有終。【傳】用忠信有終也。【詩·小雅】行歸于周。【論語】君子周而不比。【註】忠信爲周,阿黨爲比。 又終也。【左傳·昭二十年】以周事子。【註】周,猶終竟也。 又【說文】密也。【管子·樞言篇】先王貴當貴周,周者不出于口,不見于色,一龍一蛇,一日五化,之謂周。【註】深密不測,故周也。 又曲也。【詩·唐風】生于道周。【傳】周,曲也。 又【詩·周南疏】周,代名,其地在岐山之陽,漢屬扶風美陽縣。 又【廣韻】備也。【前漢·路溫舒傳】鍛錬而周內之。【註】晉灼曰:精熟周悉,致之法中也。 又【廣韻】周帀也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周回五里有餘。【韻會】俗作週,非。 又鳥名。【爾雅·釋鳥】巂周。【疏】今謂之子規。又【韓非子·說林篇】鳥有周周者,重首而屈尾,將欲飮于河則必顚,乃銜其羽而飮之。一作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