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庄庄其士]:意思是行为端庄正直的人。
[兼权尚计]:指全面衡量,深思熟虑。
其:读qí、jī,五行属木,第三人称代词。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;附着于形容词前、后,起加强形容的作用。取名含义为更加、突出、特别之义;其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394806次,用于第一字占:67.7%,男孩名字占85.6%,女孩名字占:14.4%。
计:读jì,五行属水,一般指计算,总计,后引申为策略,谋略,谋划,如持久之计。取名含义为足智多谋、才高八斗、大展宏图之义;计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11330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.9%,男孩名字占91.1%,女孩名字占:8.9%。
其计名字的寓意: 寓指雷厉风行、其乐融融、舍我其谁、足智多谋、宏才伟略、未雨绸缪之意。
其计怎么读?其计名字读qí、jì。声母不同、韵母不同,平仄调,音律优美,朗朗上口。
其计好写吗?其8画、单一结构,计9画、左右结构,名字字形美观,匀称好写。
其计五行?其字五行属木,计字五行属水,名字属木水五行组合,五行相生,大吉。
其计重名率高吗?其计在名字库中出现次数约4922次,配合姓氏重名率较低。
其计名字能打多少分?其计名字打分81 分,具体结合姓氏及生辰八字才精准。查看其计八字打分 ;
其字取名寓意为:雷厉风行、其乐融融、舍我其谁之意;
其字姓名学寓意:天生聪颖,多才有能,二子吉祥,中年成功隆昌。
计字取名寓意为:足智多谋、宏才伟略、未雨绸缪之意;
计字姓名学寓意:口才伶俐,多才贤能,中年吉祥,刑偶伤子,晚年劳神。
其计姓名学寓意:天生聪颖,多才有能,二子吉祥,中年成功隆昌。 吉
其计名字性格: 性情急躁,有虚荣心,爱粉饰外表,又好色风流,容易与他人或夫妻间发生无谓争吵,应多存忍让之心,以保平安。
其计名字成功运: 财运好但不稳,有财来财去之灵意,花钱如能节制,防止意外失败,财利可得。查看其计一生财富多少?
其计名字适合职业: 教师、会计员、舞蹈家、花匠等。
其计名字事业运:人有冲天之志,野心勃勃,可成功创业博得名利,投机或不法之钱财远离,慎防意外失败。查看详细事业运程分析
其计男孩90.1%,女孩9.9%,为男孩名字。
其计男女占比图
其计2023年新生儿使用为2219人,近十年数据如下:
其计新生儿十年使用曲线图
其计名字属龙16%、属蛇12%、属马9%、其它63%
其计使用最多生肖占比图
其计五行为木水组合,宜五行喜木或喜水人用于起名,忌讳属金、属土的人使用;
其计为男性字名字,忌讳用于女孩起名;
其计忌讳长辈名字中含有其或计的字,如有忌给晚辈起名;
其计数理及卦理非常适合郭姓、杨姓、黄姓、刘姓等宝宝起名,具体还需要参考出生时间来判断整理好不好。
其的拼音读qí、jī; 其的繁体为其; 其字五行为木; 其字康熙字典笔画8画;
【子集下】【八字部】 其; 康熙笔画:8; 页码:页127第18
〔古文〕丌亓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之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?音碁。【韻會】指物之辭。【易·繫辭】其旨遠,其辭文。【詩·大雅】其在于今。又助語辭。【書·西伯戡黎】今王其如台。【詩·周南】灼灼其華。【玉篇】辭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漢陽阿侯其石。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居之切,音姬。【韻會】語辭。【書·微子】若之何其。【詩·小雅】夜如何其。又人名。【史記·酈生傳】酈生食其者,?留高陽人也。【註】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【前漢·楚元王傳】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【註】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又山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四月,幸不其。【註】其音基,山名。【廣韻】在琅邪。又地名。【韻會】祝其,卽夾谷也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吏切。【正韻】吉器切,?音寄。【韻會】語已辭。【詩·檜風】彼其之子。通作記。【禮·表記】引《詩》彼記之子。又通已。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引《詩》彼己之子。又【韻會】或作忌。【詩·鄭風】叔善射忌。
计的拼音读jì; 计的繁体为計; 计字五行为水; 计字康熙字典笔画9画;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計; 康熙笔画:9; 页码:页1188第18
【唐韻】古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吉詣切,?音繼。【說文】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【禮·內則】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【註】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【註】弊,斷也。【疏】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又【司會註】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【疏】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 又【玉篇】謀也。【廣韻】籌策也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又【淮隂侯傳】計者,事之機也。 又計簿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【註】送計簿于季氏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受計于甘泉宮。【註】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 又計偕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【註】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 又官名。【史記·張丞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