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功均天地]:形容功业之大,可等同于天地。
[明白了当]:形容说话或做事干净利落。
均:读jūn,五行属土,指匀,公平,都,全,古同“韵”,和谐的声音。取名含义为大公无私、温柔、和睦、善良之义;均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307171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.2%,男孩名字占89.1%,女孩名字占:10.9%。
当:读dāng、dàng,五行属火,指金属撞击的声音。还有担任、相配、抵挡、应当等含义。取名含义为名声响亮、担当、锐不可当之义;当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4710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%,男孩名字占45.1%,女孩名字占:54.9%。
均当名字的寓意: 寓指赤诚相待、合家欢乐、光明磊落、勇担大任、势不可挡、坚不可摧之意。
均当怎么读?均当名字读jūn、dāng。声母不同、韵母不同,平平调,音律有重叠,读音较为拗口。
均当好写吗?均7画、左右结构,当13画、上下结构,当字笔画数较多,不利于书写。
均当五行?均字五行属土,当字五行属火,名字属土火五行组合,五行相生,大吉。
均当重名率高吗?均当在名字库中出现次数约5502次,配合姓氏重名率较低。
均当名字能打多少分?均当名字打分77 分,具体结合姓氏及生辰八字才精准。查看均当八字打分 ;
均字取名寓意为:赤诚相待、合家欢乐、光明磊落之意;
均字姓名学寓意:天生聪明,多才巧智,清雅荣贵,成功隆昌,名利双收。
当字取名寓意为:勇担大任、势不可挡、坚不可摧之意;
当字姓名学寓意:性刚,刑偶伤子,晚婚大吉,中年小心有灾,晚年隆昌,环境良好。
均当姓名学寓意:天生聪明,多才巧智,清雅荣贵,成功隆昌,名利双收。 大吉
均当名字性格: 心较强,待人谦虚客气,但自律较严,不肯与人妥协,交际不太圆满,对自己满怀信心,容易陷入一意孤行。
均当名字适合职业: 记者、医生、司机、设计师等。
均当名字事业运:成功有望,但创业过程较劳苦,中年后可一展抱负。慎防突然的崩溃。查看详细事业运程分析
均当男孩72.5%,女孩27.5%,为男孩名字。
均当男女占比图
均当2023年新生儿使用为2080人,近十年数据如下:
均当新生儿十年使用曲线图
均当名字属狗16%、属兔12%、属虎9%、其它63%
均当使用最多生肖占比图
均当五行为土火组合,宜五行喜土或喜火人用于起名,忌讳属木、属水的人使用;
均当为男性字名字,忌讳用于女孩起名;
均当忌讳长辈名字中含有均或当的字,如有忌给晚辈起名;
均当数理及卦理非常适合徐姓、林姓、张姓、赵姓等宝宝起名,具体还需要参考出生时间来判断整理好不好。
均的拼音读jūn; 均的繁体为均; 均字五行为土; 均字康熙字典笔画7画;
【丑集中】【土字部】 均; 康熙笔画:7; 页码:页224第31
【唐韻】居勻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規倫切,?音鈞。【說文】平也。【詩·小推】大夫不均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以土均之法,均齊天下之政。【春官】軍禮有五二日大均之禮,恤衆也。 又調也。【詩·小雅】六轡旣均。 又徧也。【易·說卦】坤爲均。【莊子·寓言篇】萬物皆種也。以不同形相禪,始卒循環,莫得其倫,是謂天均。 又天子設四代之學,曰成均,見【禮·文王世子註】。 又造瓦之具,旋轉者也。董仲舒曰:泥之在均,惟甄者之所爲。 又樂器。【禮·樂記】樂所以立均。【尚書疏】堂上之樂,皆受笙均。堂下之樂,皆受磬均。【後漢·律歷志】冬夏至,?八音,聽五均。【註】均,長七尺,繫以絲,以節樂音。 又均服,戎服也。【左傳·僖五年】均服振振。亦作袀。 又地名。均,古麇國,在襄陽。【唐書·中宗紀】嗣聖元年,太后遷帝房州。又遷于均。 又【集韻】王問切【正韻】禹慍切,?音韻。【說文先訓】古無韻字,均卽韻也。 又與專切,音沿。【史記·夏本紀】均河海,通淮泗。【鄭元曰】均讀沿。 又叶古
当的拼音读dāng、dàng; 当的繁体为當;噹; 当字五行为火; 当字康熙字典笔画13画;
【午集上】【田字部】 當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362第06
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都郞切,黨平聲。【說文】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又【玉篇】任也。【論語】當仁不讓於師。【晉語】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【註】當,猶任也。 又【廣韻】敵也。【禮·王制】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【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】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 又直也。【禮·內則】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 又遇也。【左傳·昭七年】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【禮·曲禮】當食不歎。 又適可也。【易·履卦】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逢滑當公而進。【註】當公,不左不右。【禮·學記】當其可之謂時。【史記·禮書】好惡以節,喜怒以當。 又主也。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慶封當國。【註】當國,秉政。【儀禮·喪服】童子唯當室緦。【註】當室者爲父,後承家事者爲家主。 又偶也。【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】及飮,卓氏弄琴文君,竊從戸窺,心說而好之,恐不得當也。【註】師古曰:當謂對偶也。 又抵也。【史記·屈賈傳】以一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