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功均天地]:形容功业之大,可等同于天地。
[兼权尚计]:指全面衡量,深思熟虑。
均:读jūn,五行属土,指匀,公平,都,全,古同“韵”,和谐的声音。取名含义为大公无私、温柔、和睦、善良之义;均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307171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.2%,男孩名字占89.1%,女孩名字占:10.9%。
计:读jì,五行属水,一般指计算,总计,后引申为策略,谋略,谋划,如持久之计。取名含义为足智多谋、才高八斗、大展宏图之义;计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11330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.9%,男孩名字占91.1%,女孩名字占:8.9%。
均计名字的寓意: 寓指赤诚相待、合家欢乐、光明磊落、足智多谋、宏才伟略、未雨绸缪之意。
均计怎么读?均计名字读jūn、jì。声母相同、韵母不同,平仄调,音律优美,朗朗上口。
均计好写吗?均7画、左右结构,计9画、左右结构,名字字形美观,匀称好写。
均计五行?均字五行属土,计字五行属水,名字属土水五行组合,五行相生,大吉。
均计重名率高吗?均计在名字库中出现次数约4101次,配合姓氏重名率较低。
均计名字能打多少分?均计名字打分84 分,具体结合姓氏及生辰八字才精准。查看均计八字打分 ;
均字取名寓意为:赤诚相待、合家欢乐、光明磊落之意;
均字姓名学寓意:天生聪明,多才巧智,清雅荣贵,成功隆昌,名利双收。
计字取名寓意为:足智多谋、宏才伟略、未雨绸缪之意;
计字姓名学寓意:口才伶俐,多才贤能,中年吉祥,刑偶伤子,晚年劳神。
均计姓名学寓意:天生聪明,多才巧智,清雅荣贵,成功隆昌,名利双收。 大吉
均计名字性格: 为人处事较任性,缺乏服从心,精神生活常在不安定中,心情苦闷却满腹理想,惟恐脱离现实劳而无功。应着重实际多接受他人意见方为上策。
均计名字成功运: 财源不稳,时有时无,老运才能转佳,赚钱常是误打误撞而得到。查看均计一生财富多少?
均计名字适合职业: 厨师、医生、工人、演员等。
均计名字事业运:中年以后才能发展,中年前应多充实自己,修身养性,不可自找苦吃。查看详细事业运程分析
均计男孩94.7%,女孩5.3%,为男孩名字。
均计男女占比图
均计2023年新生儿使用为2335人,近十年数据如下:
均计新生儿十年使用曲线图
均计名字属鼠16%、属兔12%、属鸡9%、其它63%
均计使用最多生肖占比图
均计五行为土水组合,宜五行喜土或喜水人用于起名,忌讳属木的人使用;
均计为男性字名字,忌讳用于女孩起名;
均计忌讳长辈名字中含有均或计的字,如有忌给晚辈起名;
均计数理及卦理非常适合马姓、林姓、周姓、孙姓等宝宝起名,具体还需要参考出生时间来判断整理好不好。
均的拼音读jūn; 均的繁体为均; 均字五行为土; 均字康熙字典笔画7画;
【丑集中】【土字部】 均; 康熙笔画:7; 页码:页224第31
【唐韻】居勻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規倫切,?音鈞。【說文】平也。【詩·小推】大夫不均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以土均之法,均齊天下之政。【春官】軍禮有五二日大均之禮,恤衆也。 又調也。【詩·小雅】六轡旣均。 又徧也。【易·說卦】坤爲均。【莊子·寓言篇】萬物皆種也。以不同形相禪,始卒循環,莫得其倫,是謂天均。 又天子設四代之學,曰成均,見【禮·文王世子註】。 又造瓦之具,旋轉者也。董仲舒曰:泥之在均,惟甄者之所爲。 又樂器。【禮·樂記】樂所以立均。【尚書疏】堂上之樂,皆受笙均。堂下之樂,皆受磬均。【後漢·律歷志】冬夏至,?八音,聽五均。【註】均,長七尺,繫以絲,以節樂音。 又均服,戎服也。【左傳·僖五年】均服振振。亦作袀。 又地名。均,古麇國,在襄陽。【唐書·中宗紀】嗣聖元年,太后遷帝房州。又遷于均。 又【集韻】王問切【正韻】禹慍切,?音韻。【說文先訓】古無韻字,均卽韻也。 又與專切,音沿。【史記·夏本紀】均河海,通淮泗。【鄭元曰】均讀沿。 又叶古
计的拼音读jì; 计的繁体为計; 计字五行为水; 计字康熙字典笔画9画;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計; 康熙笔画:9; 页码:页1188第18
【唐韻】古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吉詣切,?音繼。【說文】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【禮·內則】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【註】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【註】弊,斷也。【疏】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又【司會註】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【疏】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 又【玉篇】謀也。【廣韻】籌策也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又【淮隂侯傳】計者,事之機也。 又計簿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【註】送計簿于季氏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受計于甘泉宮。【註】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 又計偕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【註】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 又官名。【史記·張丞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