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韦编三绝]:韦编:用熟牛皮绳把竹简编联起来;三:概数,表示多次;绝:断。编连竹简的皮绳断了三次。比喻读书勤奋。
[兼权尚计]:指全面衡量,深思熟虑。
韦:读wéi,五行属土,1、通常是指“复合皮”;2、姓;3、伟伯简称。取名含义为温厚、博大、卓越、美好之义;韦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78729次,用于第一字占:78.7%,男孩名字占59%,女孩名字占:41%。
计:读jì,五行属水,一般指计算,总计,后引申为策略,谋略,谋划,如持久之计。取名含义为足智多谋、才高八斗、大展宏图之义;计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11330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.9%,男孩名字占91.1%,女孩名字占:8.9%。
韦计名字的寓意: 寓指韦弦之佩、清正廉明、坚毅顽强、足智多谋、宏才伟略、未雨绸缪之意。
韦计怎么读?韦计名字读wéi、jì。声母不同、韵母不同,平仄调,音律优美,朗朗上口。
韦计好写吗?韦9画、单一结构,计9画、左右结构,名字字形美观,匀称好写。
韦计五行?韦字五行属土,计字五行属水,名字属土水五行组合,五行相生,大吉。
韦计重名率高吗?韦计在名字库中出现次数约4257次,配合姓氏重名率较低。
韦计名字能打多少分?韦计名字打分75 分,具体结合姓氏及生辰八字才精准。查看韦计八字打分 ;
韦字取名寓意为:韦弦之佩、清正廉明、坚毅顽强之意;
韦字姓名学寓意:
计字取名寓意为:足智多谋、宏才伟略、未雨绸缪之意;
计字姓名学寓意:口才伶俐,多才贤能,中年吉祥,刑偶伤子,晚年劳神。
韦计姓名学寓意: 大吉
韦计名字性格: 为人忠厚老实,内心稍微固执,易亲易离的个性,来者不拒,去者不追,有时自己有困难,还想帮忙别人,容易被人拖累或损财。亲友少助之配置,只能靠自力奋斗。
韦计名字成功运: 财运不佳,应多勤俭维持家庭生活,保持健康及精神上的愉快为要。查看韦计一生财富多少?
韦计名字适合职业: 舞蹈家、护士、工人、医生等。
韦计名字事业运:如有一时的小成功应该满足,千万不可好高骛远,惹火烧身,否则只有徒增忧伤。查看详细事业运程分析
韦计男孩72.9%,女孩27.1%,为男孩名字。
韦计男女占比图
韦计2023年新生儿使用为2477人,近十年数据如下:
韦计新生儿十年使用曲线图
韦计名字属马17%、属牛13%、属鸡10%、其它60%
韦计使用最多生肖占比图
韦计五行为土水组合,宜五行喜土或喜水人用于起名,忌讳属木的人使用;
韦计为男性字名字,忌讳用于女孩起名;
韦计忌讳长辈名字中含有韦或计的字,如有忌给晚辈起名;
韦计数理及卦理非常适合黄姓、朱姓、周姓、林姓等宝宝起名,具体还需要参考出生时间来判断整理好不好。
韦的拼音读wéi; 韦的繁体为韋; 韦字五行为土; 韦字康熙字典笔画9画;
【戌集中】【韋字部】 韋; 康熙笔画:9; 页码:页1396第03
〔古文〕???【唐韻】宇非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于非切,?音幃。【說文】相背也。从舛口聲。獸皮之韋,可以束枉戾相韋背,故借以爲皮韋。【廣韻】柔皮。【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】以乗韋先。【疏】乗韋,四韋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司服】凡兵事,韋弁服。【儀禮·聘禮】君使卿韋弁。【註】韋弁,韎韋之弁。【史記·孔子世家】讀易,韋編三絕。【楚辭·卜居】將突梯滑稽,如脂如韋,以挈盈乎。 又【前漢·郊祀歌】依韋響昭。【註】師古曰:依韋諧和,不相乖離也。 又國名。【詩·商頌】韋顧旣伐。【箋】韋,豕韋,彭姓也。【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】在商爲豕韋氏。【註】豕韋,國名。【一統志】直隷大名府滑縣,古豕韋氏之國。 又豨韋氏,古帝王號。【莊子·外物篇】以豨韋氏之流觀今之世。 又不韋,縣名,屬益州郡,見【前漢·地理志】。 又姓。【姓苑】出自顓頊大彭之後,夏封于豕韋,以國爲氏。 又通圍。【前漢·成帝紀】大風拔甘泉畤中,大木十韋以上。【註】師古曰:韋,與圍同。 又【集韻】胡隈切,音徊。本作回。詳囗部回字
计的拼音读jì; 计的繁体为計; 计字五行为水; 计字康熙字典笔画9画;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計; 康熙笔画:9; 页码:页1188第18
【唐韻】古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吉詣切,?音繼。【說文】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【禮·內則】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【註】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【註】弊,斷也。【疏】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又【司會註】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【疏】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 又【玉篇】謀也。【廣韻】籌策也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又【淮隂侯傳】計者,事之機也。 又計簿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【註】送計簿于季氏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受計于甘泉宮。【註】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 又計偕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【註】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 又官名。【史記·張丞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