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维妙维肖]:维:语助词;妙:手艺巧妙;肖:相似,逼真。形容描写或模仿的非常逼真。
[周情孔思]:周公、孔子的思想感情。封建社会奉之为思想情操的楷模、典范。
维:读wéi,五行属土,指维护,保护;也指思维,判断。取名含义为稳重、智谋、丰富之义;维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801728次,用于第一字占:79%,男孩名字占92.3%,女孩名字占:7.7%。
周:读zhōu,五行属金,周字有姓和完备、全面、普遍、圈子,环绕的意思。取名含义为为人周密、严谨、细致、细心之义;周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96910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.2%,男孩名字占87%,女孩名字占:13%。
维周名字的寓意: 寓指全心全意、深思熟虑、多谋善断、统筹全局、虑周藻密、面面俱到之意。
维周怎么读?维周名字读wéi、zhōu。声母不同、韵母不同,平平调,音律优美,朗朗上口。
维周好写吗?维14画、左右结构,周8画、上三包围结构,维字笔画数较多,不利于书写。
维周五行?维字五行属土,周字五行属金,名字属土金五行组合,五行相生,大吉。
维周重名率高吗?维周在名字库中出现次数约6287次,配合姓氏重名率较高。
维周名字能打多少分?维周名字打分78 分,具体结合姓氏及生辰八字才精准。查看维周八字打分 ;
维字取名寓意为:全心全意、深思熟虑、多谋善断之意;
维字姓名学寓意:
周字取名寓意为:统筹全局、虑周藻密、面面俱到之意;
周字姓名学寓意:聪明伶俐,多才多能,中年成功,晚年劳神。
维周姓名学寓意: 吉
维周名字性格: 性格坚忍,度量宽宏,具有容人雅量,为人聪明又机智,有随机应变之能力,判断力特别敏锐,是难得的创业人才,耐心处事定能成功发展。
维周名字成功运: 财利可得,中年后安然自在,天运五行属水者,晚年失败陷入困境。查看维周一生财富多少?
维周名字适合职业: 花匠、演员、舞蹈家、工人等。
维周名字事业运:凭您的才华及上进心,一定可以闯出一番事业博得名利,凡事多观察确实而行之。查看详细事业运程分析
维周男孩88.9%,女孩11.1%,为男孩名字。
维周男女占比图
维周2023年新生儿使用为2114人,近十年数据如下:
维周新生儿十年使用曲线图
维周名字属兔20%、属猪16%、属马13%、其它51%
维周使用最多生肖占比图
维周五行为土金组合,宜五行喜土或喜金人用于起名,忌讳属木、属火的人使用;
维周为男性字名字,忌讳用于女孩起名;
维周忌讳长辈名字中含有维或周的字,如有忌给晚辈起名;
维周数理及卦理非常适合刘姓、孙姓、黄姓、周姓等宝宝起名,具体还需要参考出生时间来判断整理好不好。
维的拼音读wéi; 维的繁体为維; 维字五行为土; 维字康熙字典笔画14画;
【未集中】【糸字部】 維; 康熙笔画:14; 页码:页944第25
【廣韻】以追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夷隹切,?音惟。【說文】車蓋維也。 又【博雅】係也。【詩·小雅】縶之維之。【傳】維,繫也。【公羊傳·昭二十四年】且夫牛馬維婁。【註】繫馬曰維,繫牛曰婁。 又【詩·小雅】四方是維。【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】以維邦國。【註】維,猶連結也。 又【儀禮·太射禮】中離維綱。【註】侯有上下綱,其邪制射舌之角爲維。 又【爾雅·釋天】太歲在巳曰屠維。 又【前漢·賈誼傳】是猶度江河亡維楫。【註】維,所以繫船。 又【管子·牧民篇】國有四維,一曰禮,二曰義,三曰廉,四曰恥。 又【淮南子·天文訓】帝張四維,運之以斗。 又【楚辭·天問】幹維焉繫。【註】維,綱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伊維侯也。【註】發語辭。【韻會】案六經惟維唯三字皆通作語辭,又訓獨,尚書助辭皆用惟字,詩助辭多用維字,左傳助辭用唯字,論語助辭用惟字。新安朱氏曰:惟从心,思也。維糸,繫也。唯从口,專辭也,應辭也。然皆語辭,古書皆通用之。 又地名。【史記·管晏列傳】晏平仲嬰者,萊之夷維人也
周的拼音读zhōu; 周的繁体为周; 周字五行为金; 周字康熙字典笔画8画;
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 周; 康熙笔画:8; 页码:页181第36
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職流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之由切,?音州。【廣韻】徧也。【易·繫辭】知周乎萬物。 又至也。【書·泰誓】雖有周親,不如仁人。【傳】周,至也。 又忠信也。【書·太甲】自周有終。【傳】用忠信有終也。【詩·小雅】行歸于周。【論語】君子周而不比。【註】忠信爲周,阿黨爲比。 又終也。【左傳·昭二十年】以周事子。【註】周,猶終竟也。 又【說文】密也。【管子·樞言篇】先王貴當貴周,周者不出于口,不見于色,一龍一蛇,一日五化,之謂周。【註】深密不測,故周也。 又曲也。【詩·唐風】生于道周。【傳】周,曲也。 又【詩·周南疏】周,代名,其地在岐山之陽,漢屬扶風美陽縣。 又【廣韻】備也。【前漢·路溫舒傳】鍛錬而周內之。【註】晉灼曰:精熟周悉,致之法中也。 又【廣韻】周帀也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周回五里有餘。【韻會】俗作週,非。 又鳥名。【爾雅·釋鳥】巂周。【疏】今謂之子規。又【韓非子·說林篇】鳥有周周者,重首而屈尾,將欲飮于河則必顚,乃銜其羽而飮之。一作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