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艳如桃李]:容颜像成熟的桃李那样娇艳。
[周情孔思]:周公、孔子的思想感情。封建社会奉之为思想情操的楷模、典范。
桃:读táo,五行属木,指桃树、桃子、桃花;美貌。取名含义为漂亮、芬芳之义;桃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57289次,用于第一字占:71.9%,男孩名字占43%,女孩名字占:57%。
周:读zhōu,五行属金,周字有姓和完备、全面、普遍、圈子,环绕的意思。取名含义为为人周密、严谨、细致、细心之义;周字在人名库中出现次数约:96910次,用于第一字占:64.2%,男孩名字占87%,女孩名字占:13%。
桃周名字的寓意: 寓指面若桃花、明艳动人、人间尤物、统筹全局、虑周藻密、面面俱到之意。
桃周怎么读?桃周名字读táo、zhōu。声母不同、韵母不同,平平调,音律优美,朗朗上口。
桃周好写吗?桃10画、左右结构,周8画、上三包围结构,名字字形美观,匀称好写。
桃周五行?桃字五行属木,周字五行属金,名字属木金五行组合,五行相生,大吉。
桃周重名率高吗?桃周在名字库中出现次数约6250次,配合姓氏重名率较高。
桃周名字能打多少分?桃周名字打分81 分,具体结合姓氏及生辰八字才精准。查看桃周八字打分 ;
桃字取名寓意为:面若桃花、明艳动人、人间尤物之意;
桃字姓名学寓意:刑偶欠子,有爱情厄,秀气多才,清雅伶俐,中年平,晚年吉祥。
周字取名寓意为:统筹全局、虑周藻密、面面俱到之意;
周字姓名学寓意:聪明伶俐,多才多能,中年成功,晚年劳神。
桃周姓名学寓意:刑偶欠子,有爱情厄,秀气多才,清雅伶俐,中年平,晚年吉祥。 平
桃周名字性格: 急性子,热情且礼貌周到,注重外表的装饰,为人豪爽,内藏爆发性质,且有桃花运的倾向,又不耐寂寞的生活。
桃周名字成功运: 财运佳,能有很好的物质享受,应注意因疏忽而带来意外损失。查看桃周一生财富多少?
桃周名字适合职业: 舞蹈家、护士、司机、教师等。
桃周名字事业运:宜自己创业或开店当老板。凡事不可粗心大意或操之过急,否则有失败之虑。查看详细事业运程分析
桃周男孩72.9%,女孩27.1%,为男孩名字。
桃周男女占比图
桃周2023年新生儿使用为2218人,近十年数据如下:
桃周新生儿十年使用曲线图
桃周名字属马18%、属牛14%、属虎11%、其它57%
桃周使用最多生肖占比图
桃周五行为木金组合,宜五行喜木或喜金人用于起名,忌讳属火的人使用;
桃周为男性字名字,忌讳用于女孩起名;
桃周忌讳长辈名字中含有桃或周的字,如有忌给晚辈起名;
桃周数理及卦理非常适合黄姓、朱姓、张姓、郭姓等宝宝起名,具体还需要参考出生时间来判断整理好不好。
桃的拼音读táo; 桃的繁体为桃; 桃字五行为木; 桃字康熙字典笔画10画;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桃; 康熙笔画:10; 页码:页525第04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徒刀切,音陶。【說文】果也。【爾雅·釋木】旄,冬桃。榹,山桃。【禮·月令】仲春桃始華。【內則】桃曰膽之。【疏】桃多毛,拭治令靑滑如膽。又桃諸。【王肅云】諸,菹也,今之藏桃也。 又【典術】桃,五木之精,仙木也。【禮·檀弓】君臨臣喪,以巫祝桃茢執戈。【左傳·昭四年】桃弧棘矢,以除其災。【後漢·禮儀志】爲桃印,施門戸,以止惡氣。 又含桃,櫻桃也。【爾雅】謂之楔。 又桃氏,攻金之工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桃氏爲刃。 又胡桃。【名物志】謂之羌桃。 又銚芅曰羊桃。【爾雅·釋草】萇楚,銚芅。 又桃枝,竹名。【爾雅·釋草】桃枝四寸有節。 又【本草】豬苓名地烏桃。 又桃蟲,鷦也。一名巧婦。【詩·周頌】肇允彼桃蟲,拚飛維鳥。 又桃林,地名,在華山東。【書·武成】放牛桃林之野。又老桃,宋地。【左傳·隱十年】公會齊侯、鄭伯于老桃。 又水名。【山海經】樂遊之山,桃水出焉。 又姓。【姓苑】戰國桃應,晉桃豹。 又【集韻】他彫切,音祧。長枋,可
周的拼音读zhōu; 周的繁体为周; 周字五行为金; 周字康熙字典笔画8画;
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 周; 康熙笔画:8; 页码:页181第36
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職流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之由切,?音州。【廣韻】徧也。【易·繫辭】知周乎萬物。 又至也。【書·泰誓】雖有周親,不如仁人。【傳】周,至也。 又忠信也。【書·太甲】自周有終。【傳】用忠信有終也。【詩·小雅】行歸于周。【論語】君子周而不比。【註】忠信爲周,阿黨爲比。 又終也。【左傳·昭二十年】以周事子。【註】周,猶終竟也。 又【說文】密也。【管子·樞言篇】先王貴當貴周,周者不出于口,不見于色,一龍一蛇,一日五化,之謂周。【註】深密不測,故周也。 又曲也。【詩·唐風】生于道周。【傳】周,曲也。 又【詩·周南疏】周,代名,其地在岐山之陽,漢屬扶風美陽縣。 又【廣韻】備也。【前漢·路溫舒傳】鍛錬而周內之。【註】晉灼曰:精熟周悉,致之法中也。 又【廣韻】周帀也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周回五里有餘。【韻會】俗作週,非。 又鳥名。【爾雅·釋鳥】巂周。【疏】今謂之子規。又【韓非子·說林篇】鳥有周周者,重首而屈尾,將欲飮于河則必顚,乃銜其羽而飮之。一作翢。